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結石分析儀項目(項目編號:TGPC-2020-A-0131)更正公告第1號
受 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 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以 公開招標 方式,對 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結石分析儀項目 實施政府采購?,F對項目部分內容予以變更。
一、原公告主要內容
1.采購項目名稱: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結石分析儀項目
2.采購項目編號:TGPC-2020-A-0131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5-22
二、更正事項和內容
1.更正事項:項目預算更正為400000元。
2.更正日期:2020-05-25
三、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聯系人: 馮強
2.聯系電話:022-24538217
四、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
2.采購人地址:天津市河東區津塘路83號
3.采購人聯系人:王瑞婷
4.采購人聯系電話:022-84112172
五、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2.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天津市河東區紅星路79號二樓
3.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無
4.采購代理機構郵政編碼:300161
5.采購代理機構電子郵箱:
6.采購代理機構匯款銀行:
7.采購代理機構銀行賬號:
六、更正內容送達及反饋
更正公告內容為公開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公開招標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應商獲知更正公告后,請將“更正公告回執”送達 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或 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項目內容
包號 | 是否設置最高限額 | 預算(萬元) | 最高限額(萬元) | 采購目錄 | 簡要技術要求 |
第1包 | 否 | 40 | 40 | 其他醫療設備 | 詳見招標文件 |
七、質疑、投訴方式
供應商認為更正內容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獲取更正內容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 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和 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 天津市財政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鏈接:
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 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結石分析儀項目 (項目編號:TGPC-2020-A-0131)公開招標公告
附件下載:
附件:更正公告回執
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2020年5月25日
更正公告回執
今收到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結石分析儀項目(采購項目編號:TGPC-2020-A-0131) 的更正公告。我們將視此更正公告內容為本項目公開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并按整個采購文件的要求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特此證明。
2020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