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10-30
今日(10月28日),北京市衛健委、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藥監局等部門聯合發布《北京市關于加強研究型病房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在今年底前,新建5個左右示范性研究型病房。到2022年,這類病房將發展成“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臨床研究基地。
既是醫療資源 也是科技基礎設施
雖然名為“病房”,但研究型病房與普通病房有著本質區別。
研究型病房更像是設置在醫院里的實驗室,醫務人員在這里開展藥物和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生物醫學新技術臨床應用觀察等臨床研究。這個病房既是重要的醫療資源,也是重要的科技基礎設施。
根據《意見》,今年北京將啟動研究型病房規范化建設,試點建設5個左右示范性研究型病房。到2020年,新建20個左右示范性研究型病房。到2022年,示范性研究型病房覆蓋主要疾病領域,在基礎設施設備、管理運行方式、項目組織實施和支撐條件保障等方面,發展成為“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臨床研究基地,引領北京臨床研究的高質量發展。
研究型病房可不納入平均住院日等費用計算
建設研究型病房的醫院,床位數將得到保證。
《意見》明確,要依托醫院簽訂研究型病房建設協議,明確研究型病房的床位規模為:病床(含牙椅,下同)一般不少于30張,在依托醫院現有編制床位數的10%左右。
其中,實有床位數已達到編制床位數的依托醫院,可按照要求申請將現有床位數的10%左右,作為研究型病房床位。舉例來說,如果A院編制床位1000張,實有床位也是1000張,醫院可以自行將現有的100張床位調整為研究床位,如臨床床位緊缺,也可以申請單獨增加100張床,實有床位就達到1100張。
而實有床位數未達到編制床位數的依托醫院,可按照差額的三分之一增加研究型病房床位。
不過,“增床”有著嚴格的準入和把控。北京市衛健委科教處處長宋玫介紹,增加床位的醫院,首先要符合研究型病房的遴選機制,納入建設項目后,才會批準增床。增加的床位,用途是臨床研究,而非醫療保障。病房運行過程中,會根據科研項目推進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此外,由于臨床研究存在不確定性,研究型病房可不納入醫院平均住院日、床位周轉次數、病床使用率以及相關費用計算等。
追問1
為何要建設研究型病房?
北京市衛健委新聞發言人高小俊表示,重視研究型病房,是基于北京衛生健康發展實際情況的戰略布局。
醫療服務與患者生命健康息息相關。而醫療水平的發展離不開科技支撐,也離不開醫藥健康產業創新。研究型病房可以成為醫務人員開展新技術、新方法、新藥品和新器械創新研究的策源地和試驗田,推動醫學創新進步。
目前,北京有115家三級醫院,集中了大量優質醫療資源。與此同時,北京醫藥產業發展仍有巨大潛力。高小俊介紹,如果某一產業能占GDP比例15%左右,就能實現健康引領,目前北京醫藥產業尚未達到這一占比,這與北京豐富的醫療資源并不匹配,也沒有發揮出應有的貢獻。北京作為全國科技創新中心,醫藥產業的發展能豐富其內涵,這也是新政策的出發點。
追問2
研究型病房能發揮何種作用?
在北京市藥監局藥品注冊管理處副處長丁正磊看來,《意見》帶來的最現實的利好,就是保障了研究床位。
記者了解到,北京取得藥物臨床試驗資格的機構共50家,取得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資格的機構共63家。不少試驗機構分散在各大醫療機構內部,都在開展相應臨床試驗,有限的床位已無法滿足研究需要和醫藥企業發展。新政放寬了增床,能緩解這一難題。
宋玫介紹,企業面臨的另一難題,是研發試驗期間,只能與不同醫院進行單點合作。每個醫院申請文本不同、倫理審查時間不同、內部審批流程復雜,都會影響藥物開發速度。
因此,《意見》提到,北京將成立北京市臨床研究專家委員會,制定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規范標準,建立全市統一的臨床研究管理和服務平臺,促進信息透明對稱和資源開放共享;成立倫理審查聯盟和區域倫理委員會,逐步建立醫院間和區域內的倫理審查結果互認機制;建立受試者招募合作聯盟,提升臨床研究受試者的招募效率和質量。這些舉措,將讓醫藥企業從中獲益。
追問3
又出診又搞科研 醫生動力何在?
醫生日常出診,工作繁重,如何激勵他們的科研動力?宋玫介紹,將為此調整績效考核標準。
“按照已有政策,臨床科研型的醫生的高級職稱評定,會納入臨床和科研考核兩個要素。比如臨床試驗和成果轉化,就進入了今年這類醫生的高級評定中。同時,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對市屬醫院進行績效評價時,將科研相關指標的占比從12%提高到15%,下一步還會繼續增加。”宋玫表示,具體到研究型病房,北京市衛健委會與市科委、市藥監局等部門一起,進行基于科研項目的績效考核評價,對于同時兼顧臨床與科研的醫生,將來會逐漸加大科研比重。
《意見》規定,各級政府要加大對醫院研究型病房建設的支持力度,相關醫院要完善內部科研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在職務評聘、績效考核和表彰獎勵等方面,將研究型病房受托開展的臨床研究項目與政府類別科研項目同等對待;將研究型病房承接企業委托的研發、測試及臨床試驗的服務收入作為醫院的技術服務收入或科研合同項目收入,按照科研項目經費或科研成果轉化金額計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成績,納入預算管理,可用于人員績效激勵和培訓、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維修、耗材購置及煤水電等運行費等方面的費用支出。
“這也是我們向大醫院釋放的一種信號。”高小俊說,“研究型病房不是所有醫療機構都設,一般在大型醫療機構內,而我們希望三級醫療機構更多向研究型、創新性機構發展,而不是接診更多常見病、多發病。”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