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06-15
6月1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正式發布啦!
常見病慢病 允許在線復診、開處方
——大力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允許醫療機構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在實體醫院基礎上,運用互聯網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允許注冊或者備案的執業醫師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允許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臺,開展遠程醫療、健康咨詢、健康管理服務。
——今年“登峰計劃”重點建設醫院率先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到2020年,三甲醫院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
互聯網基本醫療服務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價格及醫保支付政策。按照方便群眾就近就醫、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有效利用、支持“互聯網+醫療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及時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對基于互聯網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屬基本醫療服務的,按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執行,并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對競爭較充分、個性化需求較強的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完善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全面實現跨省和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加快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對接整合,實現醫療保障數據與相關部門數據聯通共享。運用醫療大數據,推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大力推行醫保智能審核和實時監控,將臨床路徑、合理用藥、支付政策等規則嵌入醫院信息系統,實現事前提醒、事中監督、事后審核,嚴格醫療行為和費用監管。
加快實現網上預約掛號、預約分診、移動支付等惠民服務
——推動“互聯網+”醫療服務流程優化再造。大力發展基于新興信息技術的流程再造,改善醫療服務,加快實現網上預約掛號、預約分診、移動支付、診間結算、藥品物流配送、檢查檢驗報告推送等信息惠民便民服務。
——加快實現醫療聯合體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業務高效協同,便捷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服務,促進醫療聯合體內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實時查閱、互認共享,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推動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
加強對各種傳染病等疾病的智能監測和精準預測
——大力發展“互聯網+”公共衛生服務。充分利用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膳食消費、環境因素、流行病學因素、蟲媒監測等數據,開展大數據分析和挖掘,加強對各種傳染病、慢性病、腫瘤、心腦血管等疾病的智能監測和精準預測。
發展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醫療健康信息服務
——創新“互聯網+”健康管理服務。完善居民醫療健康信息,加強居民醫療健康信息管理,實現居民醫療健康信息一人一檔、連續記錄、動態更新、共享共用,發展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醫療健康信息服務。
——鼓勵發展網約護理、網約家庭醫生、網約家庭藥師等服務,為居民在線提供健康咨詢、慢性病隨防、延伸處方、健康管理等服務。
支持企業藥店等參與處方流轉、藥品配送
——發展“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加快廣州地區藥品采購平臺建設進度,盡快形成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和廣州、深圳藥品采購平臺良性競爭機制。推廣處方流轉平臺,發展配送中心,支持醫院、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藥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共同參與處方流轉、藥品物流配送。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和運營藥事服務平臺,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居民提供審方、合理用藥咨詢和精簡處方等社會化藥事服務。
——推廣智慧藥房,鼓勵醫院處方外配、信息共享,改造傳統藥品保障流程,為患者提供“一站式”藥事服務。
完善電子健康檔案 電子病歷數據庫
——提出加快建設“互聯網+醫療健康”信息平臺。充分利用“數字政府”統一身份認證、政務云、大數據等公共支撐平臺,集約建設“互聯網+醫療健康”公用基礎設施。
——加快建設省市兩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健全醫院信息平臺功能,規范數據采集,完善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數據庫,促進全民健康信息共享應用。依托三甲醫院建設縣級醫院遠程醫療平臺,到2018年底,實現20個省級遠程醫療中心與56家縣人民醫院的信息聯結,提供遠程診療、遠程病理檢查、遠程手術指導、遠程教育等服務。
組建醫療健康大數據中心和研究院
——大力發展醫療健康人工智能技術。組建醫療健康大數據中心和研究院,推進大數據基礎理論、共性技術和醫療健康大數據研究。加強醫療健康人工智能技術研究、轉化和應用,全力推動醫療健康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搶占醫療健康人工智能制高點。
——到2020年,醫療健康人工智能技術基本覆蓋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p>
加強人才培養 引進領軍人物
——加快“互聯網+醫療健康”人才培養。鼓勵高等院校成立專門院系、開設相關專業、健全相關學科建設,多層次培養各類“互聯網+醫療健康”人才。
——大力引進“互聯網+醫療健康”專門人才、學科帶頭人和領軍人物。
加強醫療健康服務全流程監管
——規范“互聯網+醫療健康”質量監管。依托醫療機構、醫學科研機構、企業聯合建立“互聯網+醫療健康”質量控制中心,加強醫療健康服務全流程監管。
——推進網絡可信體系建設,“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要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滿足行業監管需求,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原則上不得出境,確需出境的應經過安全評估。盡快制定“互聯網+醫療健康”質量管理辦法和質量標準。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