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05-10
記者:《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鼓勵醫療機構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后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應該秉持怎樣的原則?
王岳:推進互聯網醫療,應該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效率放在第二位。國家對互聯網醫療一直持支持態度,但由于這一新業態剛剛興起,相關機制不夠健全,近年來一直在逐漸強化監督和管理?;ヂ摼W醫療服務與其他互聯網服務相比,最大的區別是不可試錯性,因此在效率和安全兩個價值取向上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記者:你剛才提到的安全問題,也是不少患者所擔心的。應該如何將安全風險降到最低?
王岳:互聯網醫療應該作為慢性病患者短期替代就醫途徑的渠道。指導意見也明確提出,禁止初診在線上開展。由于線上就診人群在對癥狀描述的準確性難以保證,也會直接影響線上醫生診斷的正確性與準確度。對于線上復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表示,經過國內外實踐證明的部分比較穩定的常見病和慢性病,可以在線上復診。
記者:我們在采訪中發現,有的醫療平臺對于就醫出現問題后的責任認定語焉不詳,這方面應該采取哪些措施進一步明確?
王岳:根據指導意見傳達的信息,互聯網醫療的發展須依托實體醫療機構,明確了責任主體并非互聯網醫療平臺而應是醫療機構本身,這有利于今后進一步落實相應的法律責任。將責任落實于實體醫療機構而非醫生個體,一方面更有利于用戶維權,另一方面便于對線上問診醫生進行統一監督和管理。此外,還必須規范電子處方制度?;ヂ摼W醫療今后的發展趨勢必須是實行電子處方制度。電子處方由政府行政機關進行監管。如果沒有電子處方,可能會給互聯網醫療違法行為提供空間,電子處方制度的實行也會更便于政府部門對網上醫療進行監管。
記者:提到對互聯網醫療的監管,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就監管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王岳:在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中,明確了嚴格的監督措施,首先是明確行為邊界,其次是強化責任,此外是提高監督能力。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曾益新介紹,下一步還將出臺相關的政策和制度,包括規范互聯網診療行為的管理辦法,適應“互聯網+醫療健康”支付制度以及醫療服務、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信息共享等基礎標準,來規范互聯網診療行為。
現有的針對互聯網醫療的相關法律法規總體是滯后的,相關監督管理機制也有待進一步健全。國家在支持互聯網醫療發展的過程中宜逐步收緊,即限制而非禁止或過于寬松。如電子處方單制度,應該有統一標準去規范,線上就診人群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安全應受到明確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規則的共同保護。
進一步來說,對于互聯網醫療的監管,既包括政府的監管也包括互聯網醫療行業的監管?;ヂ摼W新業態給政府提出了新的挑戰,即除了依靠政府的監管之外,一定要發揮社會共治的作用。也就是說,國家在外部強化監管的同時,互聯網醫療行業內部應該制定相應甚至高于政府所制定標準的行業標準。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