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7-01-03
2016年3月8日,國內首張醫生集團營業執照--“深圳博德嘉聯醫生集團醫療有限公司”在深圳誕生,深圳率先在政策上進行突破,給予醫生集團一個合法的身份。而在鼓勵社會力量辦醫方面,深圳也在不斷創新和給予政策支持。
2016年12月30日,在《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啟動儀式上,深圳市市場監管委向深圳遠東婦產醫院頒發了全國首張商事主體名稱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名稱相同的營業執照。
深圳遠東婦產醫院獲得“同名執照”,使即營業執照上的商事主體名稱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的名稱均為“深圳遠東婦產醫院”,而以往,“××醫院”在營業執照上的名字往往是“××醫院有限責任公司”,許多部門、機構認為這是兩個法人主體,導致其在工商、稅務、社保、銀行等相關業務無法順利開展,嚴重影響醫療機構的正常運營。
深圳市非公立醫療機構行業協會會長廖志仁表示:以前我們都是以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名稱,即以醫院的名稱報稅和與銀行開展相關業務。去年深圳商事登記改革后,我們去申請營業執照,領到的卻是‘有限公司’名稱的執照。名稱不同,帶來了很多的困擾。比如說,新的納稅記錄與過去的納稅記錄無法銜接;醫院名稱的銀行賬戶無法使用;社保只認醫院賬戶不認公司賬戶,結算也出現了不便;而發票上財務章是公司名稱,一些患者就醫后回去報銷也出現了問題,《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制定時,市人大常委會聽取了我們行業代表的意見,運用地方立法權,為我們解決了大問題。“
《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下稱”《醫療條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部地方性醫療基本法規。
《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被譽為深圳醫療”基本法“,是深圳充分運用特區立法優勢,對現行法律法規中不適應當前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的內容進行創新和完善的成果。深圳市人大、市政府直接牽頭組織此次立法工作,從2013年開始啟動立法調研,2014年將《醫療條例》列入市人大立法計劃,2015年進入審議階段,并于2016年8月25日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中表決通過。
《醫療條例》將深圳醫改的很多優秀做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化,并提出了一系列大膽的創新,比如,借鑒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制度的做法,《醫療條例》建立了醫療機構和醫師累積記分制度,并將記分與行政處罰掛鉤。醫療機構和醫師就像領了”駕照“,違法除依法受到行政處罰外,還將被記分,記分累積到一定分值,將被給予警告、責令暫停執業的行政處罰,最嚴重的將被吊證。此外,還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師加入市醫師協會開展行業自律,要求醫療機構向患者公開全部病歷,將醫療機構明確為”公共場所“,對公立醫療機構和社會辦醫療機構承擔的基本醫療均給予適當的政府補助等。
據悉,接下來,深圳市、區政府將依據《醫療條例》,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包括推進分級診療,將社康中心的建設標準納入城市規劃與準則,并通過完善醫保政策引導機制,引導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全面放開醫療市場,簡化審批程序,并采取多種措施鼓勵社會力量辦醫。
來源:醫谷